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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小时“一站式”速裁  福州晋安轻刑快办机制让制度运行真正“快”起来

2023-08-28 18:22:03 来源:

“公检法司四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,打通轻刑快办机制执行过程中的堵点,让制度运行真正‘快’起来。”近日,两高两部联合调研组调研中,现场观摩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,详细询问了办案流程,并对福州轻刑快办机制探索创新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
据了解,这起案件是晋安区公检法司部门按照《福州市轻微刑事案件“一站式”快速办理工作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规范》)实体化入驻要求,也是6月9日办理了福州市首例48小时“一站式”速裁案件后,第17件采用快审快诉快判办结的轻微刑事案件,跑出了轻刑快办机制探索的“加速度”。

从全市首例到第17件 开启轻刑快办机制探索之路


(资料图片)

当天,在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,胡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,当庭宣判胡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二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至此,距离胡某醉驾被查获到判决仅仅用了33个小时。

据介绍,开庭审理前一天凌晨,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查获胡某饮酒驾驶车辆。随后,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拟适用48小时“一站式”速裁的案件情况反馈。办案系统收到电子卷宗的同时,民警也同步转交了案卷。检察官通过检察专网审查查明,犯罪嫌疑人胡某系醉酒驾驶,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。检察官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胡某,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认罪认罚制度,并向她核实:是否受到过刑讯逼供、是否自愿认罪认罚、是否同意适用“48小时”速裁程序等。经过检察官的详细释法说理和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,犯罪嫌疑人胡某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,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。检察官根据审查情况快速拟制起诉书、量刑建议书、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后,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向晋安区法院提起公诉。次日,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,并作出上述判决。

“‘快’,不只代表高效率,还要结合高质量,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,这样的‘快’才有意义。”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夏巧平明确指出对“快办”的要求,“快”要建立在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基础上。

从个案办理到集中速裁 司法资源被一次次优化

“做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,是落实好轻刑案件快办机制,提高办案效率,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一环。”日前,由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12起轻微刑事案件,在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集中开庭审理。

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,简明扼要地进行示证,发表公诉意见,审判员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态度,简化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等环节,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,并当庭宣判。12起案件庭审仅用了1个小时,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
此次集中速裁,是严格贯彻落实《工作规范》的又一次积极实践,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发挥“关口”作用,对速裁程序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把关,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,启动速裁程序,集中受理、集中起诉、集中开庭,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。

“探索轻刑快办机制,要立足司法办案实践开展‘快办’,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,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。”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江伟总结联合调研组调研情况时强调,要敢闯敢试,在协定框架内不断创新探索,形成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轻刑快办机制探索新局面。(张久动 黄燕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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